2007年12月2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治视点
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成果显著
沈国遂

  2007年10月14日至26日,我省国税系统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全省减免税大户,主要是对福利企业退税情况的日常税收管理、亏损大户的日常税收管理、超1年的稽查案件和全省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监察子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省国税局派出了112名业务骨干,组成10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国税局10位处长带队,对全省10个地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市地均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先对本地区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工作全面、彻底。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对存在过错的执法行为实行了过错责任追究。
  各检查组通过听取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阅被查单位执法卷宗文书、询问有关人员执法情况、调取纳税人财务资料等方法,对我省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一次系统的盘查。经检查,共发现违法涉税金额17385.2万元,查补税款844.42万元。总体而言,今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良好,各市地国家税务局均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强化税源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我省税收执法水平。
  据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收执法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目的在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国税系统的内部监督机制。